知識產權評估,無形資產評估,資產評估
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是指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轉化為國家對企業出資的國家資本金或股本金的行為。作價出資或入股土地使用權由該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于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
國有作價出資(入股)土地使用權權能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權能一致,在使用年期內可依法轉讓、作價出資、租賃或抵押,改變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變更協議,補繳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讓金差價。需要說明的是,作價出資(入股)土地使用權是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列的一種土地使用權,其發生轉讓或作價出資的,受讓單位或個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仍為作價出資(入股)土地使用權。